1)广东海盗_盛世中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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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所谓海盗,是指那些脱离或半脱离生产活动(尤其是渔业生产)、缺乏明确的政治目标、以正义或非正义的暴力行动反抗社会、以抢劫勒赎收取保险费为主要活动内容的海上武装集团。历史研究者对海盗问题的关注,是近年社会史研究兴起的一个方面。清朝中叶,以白莲教为主的农民起义与各种社会动乱交织一体。浙闽粤沿海大股海盗的出现,加剧了清朝统治的危机。在国内的有关研究中,闽浙方面的蔡牵匪股曾有人作过探讨,但广东方面的郑一、郑一嫂、张保仔等大股海盗的活动却未能引起人们的关注。本文发微探幽,试作论述。

  一、乾隆年间广东小股海盗活动的一般情形

  乾隆末年以前,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。这与当时广东地区的社会经济与自然条件是相吻合的。广东一地,位处边疆,海疆辽阔,岛屿众多,沿海破产失业的渔民、水手下海为匪,历有年所。从海盗角度来说,水道纵横交错、可以自由往来的海岸线,以及近海地区大大小小的岛屿所能提供的栖息藏身之所,乃是最理想的地理环境。正如陈伦炯所说:“岛屿不可胜数。处处可以樵汲,在在可以湾泊。粤之贼艘,不但艚艉海舶,此处可以伺劫,而内河桨船櫓船渔舟,皆可出海,群聚剽掠。粤海之藏污纳垢者,莫此为盛”[1].珠江口外的香港、大屿山、老万山,雷州半岛东西洋面的田洲岛、涠洲岛,都是著名的海盗巢穴。

  在前资本主义时期,海上贸易的兴旺往往伴随着海盗活动的猖獗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后,清朝对外贸易限于广州一口,广东海上运输相对自由。另外,由于清政府除军械、硝磺外。还将大米、铁器等物都列入禁止贸易的名单内,而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对铁的需要、广东等地对越南大米的需要都十分迫切,这种经济上的需求刺激丁走私贸易的兴起[2]。贸易兴旺、便于骑劫的航路对那些生活在贫困线上而富有冒险精神的渔民、蛋民、水手来说是十分诱人的。乾隆中叶以后,广东的小股海盗呈现出越来越活跃的趋势。沈德潜在《防海》一文中说:“迩年以来,小寇亦尝窃发,往来商船,时闻劫夺”[3]。每年自春至秋,“皆盗艘劫掠之时”。从乾隆中叶到末年,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匪股规模不大,一般以越南为基地,旋起旋灭,对清朝统治不构成大的威胁。雍正时期的蓝鼎元谈到的粤东海盗“踏斗”的情况与这一时期小打小闹的情况相仿佛,他说:“原贼之起,其初甚微,止一二人,密约三五人潜至港口,窥伺小艇附岸,径跃登舟,露刃胁人,驾出外港。遇有略大之渔船,则诈称买鱼,又跃而上。再集匪类至十余人,便敢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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